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今冬明春造林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7]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林业建设目标如期实现,推动全市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赣州市今冬明春造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赣州市今冬明春造林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植树造林工作,推动全市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以平原造林为基础,以通道绿化和项目造林为重点,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资源管理为保障,以加工利用为动力,坚持生态优先、机制创新,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做到资源培育与合理有效利用并举,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共赢,充分发挥林业在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到2010年提高到76.2%的目标,确保今冬明春植树造林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实际效果。
二、遵循原则
一是要坚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植树造林工作的切入点和载体,认真搞好与新农村建设、园田化工程相配套的造林规划,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目标,开展植树造林。在村庄绿化过程中,突出发展有生态功能又有经济效益的兼用树种,达到既绿化美化家园、改善生态环境,又增加农民收入,既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又极大地丰富了造林工作内涵的双重效果。
二是要坚持与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相结合。通过落实造林优惠政策,实施加工能力与原料林基地建设挂钩,进一步调动企业造林的积极性。重点扶持和指导金太阳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绿源人造板有限公司和华劲纸业有限公司等大型木竹加工企业,加快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的进程。
三是要坚持将重点工程造林与大户造林有机结合。国家投资的林业重点工程在以生态优先的前提下将其布局在生态脆弱、区位重要的区域,严格按照项目的宗旨和要求落实经营主体,推行大户承包,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