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划原则
1.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建设项目要服务于远城区二、三产业的发展,服务于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与工业园区和市场建设紧密结合,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
2.节约资源,持续发展。坚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切实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加强环境保护,维护生态环境。
3.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坚持建设项目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4.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和现有基础,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注重对历史文化遗产及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利用,建设出既有地方特色,又有时代气息的村镇。
5.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以城关镇、重点镇、省级示范村作为村镇建设的重点。同时兼顾一般镇、一般村的规划和建设。通过重点带动,全面提高村镇基础设施水平。
(三)规划范围
区域范围:
我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三环线以外的区域,具体包括东西湖、蔡甸、江夏、新洲、黄陂、汉南区的村镇以及洪山区中远离中心城区的村镇。
重点建设城镇为6个城关镇和14个重点镇(11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镇、蔡甸区常福新城、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湘口镇)共20个城镇,重点建设村庄为100个省级示范村。
编制领域:
1.道路建设。主要指村镇规划区内的道路建设,并同步考虑道路配套工程(包括:给水、排水、绿化、照明及交通工程)建设。
2.给水建设。主要指村镇水厂与规划区内的供水主管网的建设。
3.排水建设。主要指污水处理厂和村镇规划区内的排水主管网的建设。
4.环卫垃圾处理。主要指为村镇服务的垃圾处理场的建设。
5.燃气建设。主要指气源、转压站、供气主管网的建设。
6.园林绿化建设。主要指村镇规划区内的公园、游园等绿地建设。
三、“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及任务
(一)规划目标
重点发展城关镇和重点镇,努力建成一批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新型城镇。吴家山、蔡甸、纸坊以建好滨水临山区域为重点,塑造山水特色城镇;前川、邾城、纱帽以基础设施配套为重点,建成功能齐全的新型城镇。
城关镇、重点镇的具体建设目标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武政〔2006〕10号)有关规定执行。城关镇到2010年,供水普及率达到99%;燃气普及率98%;绿化覆盖率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12平方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6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5%。国家级、省级重点镇到2010年,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6%;绿化覆盖率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11平方米;污水处理率30%;垃圾处理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