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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武政〔2007〕6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进社区工作,加快建设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研究,现就深入推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如下:
  一、社区卫生服务的网络建设规划及目标
  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利民”的原则,设置城镇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设置标准是:3-10万人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范围覆盖不到的地区(步行15分钟以外区域),每个大的社区(常住人口0.3-1万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每2个小的社区(常住人口不到0.3万人)共同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可适当增设。各区人民政府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连片提档升级活动内容和考核之中,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实施网格化管理。按照设置规划,到2010年年底之前,城镇地区应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41个,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和群众步行15分钟内能够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目标。
  二、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重点
  (一)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按照“多元化举办,一体化管理”的原则,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对由街道(乡镇)卫生院转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业务工作由所在辖区卫生局统一管理,实行“街办区管”;对由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经营管理由医院负责,业务上接受所在辖区卫生局的统一管理,实行“院办区管”;对由民营机构(社会力量)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经营管理由经营者负责,业务上接受所在辖区卫生局的统一管理,实行“民办区管”。同时,要积极探索大医院托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改革。
  (二)落实基本医疗普惠政策。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就诊人员实施“五免六减”政策,即:对普通门诊挂号、诊疗、注射服务和住院诊疗、护理服务等费用予以免收,对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功能、胸透、心电图等单项检查费用减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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