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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7. 依法履行特殊药品监管和禁毒职责。建立和完善特殊药品监管机制及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监控。

  8. 加强药品检验体系建设。加大市药检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满足开展检验工作的需要。加强检验方法研究,为药品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完善药品检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检验数据快速传递和信息共享。

  (三)药品市场监管

  1. 健全药品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药库规范化管理。推进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对失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推进网上远程监控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对经营企业的实时、动态监管。

  2. 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建立一支高水平的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并实现与农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的并网联动运行。发展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充分发挥村级医疗机构在网点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扶持药品配送、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并使之成为农村药品供应的主要形式。

  3. 全面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医药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和社会公众查询系统,完善药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医药企业提高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在全市医药行业开展“重质量、讲诚信”活动,推出“重质量、讲诚信”企业,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4. 积极推进药品现代物流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形成药品现代物流框架。开展电子商务,促进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由传统商业向现代服务业迈进。

  5. 完善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健全市、县二级广告检查体系,建立广告检查、移送查处和广告监督检查员制度,配备电视、广播监测智能化系统,对媒体发布广告实施实时监测。

  6. 深化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巩固认证成果,加强动态监管,确保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实施GSP。

  7. 创建现代化的药品稽查执法信息网络。建立较完整的稽查信息数据库,推行全市稽查举报投诉、案件查办进度和质量监督计算机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全市药品稽查工作计算机联网管理,全面提升稽查办案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网络系统,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使我市药品市场秩序保持全省最好水平。

  (四)医疗器械生产监管

  1.强化医疗器械质量体系建设。对全市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管理规范进行检查,促进生产企业逐步达到规范要求; 积极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MP认证试点工作,率先对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认证制度,使该类产品国家监督抽验的合格率达到95%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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