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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市直机关2008年元旦、春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月6日~12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 (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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