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宝华山集团赣县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的批复
(发改工业字[2007]1539号)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江西宝华山集团赣县水泥有限公司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核准的请示》(赣市发改工业字[2007]513号)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核准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宝华山集团赣县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赣县茅店镇上坝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年产200万吨的水泥粉磨站,生产过程利用电厂废渣资源,主要产品为P.C32.5级水泥与P.O42.5级水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泥磨房、水泥储库、水泥成品库、循环水池及泵房、混合材堆棚、熟料堆棚、粉煤灰库、职工宿舍、综合大楼等设施。
四、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为232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918万元,流动资金7355万元。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8206万元,其余投资由企业申请银行贷款。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职业安全卫生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