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成立广安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应急中心),市应急中心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海事局局长兼任。
市应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确定应急救援方案,统一协调市水上应急各成员单位、驻市部队、武警、公安、市及县(区)政府对水上运输事故开展应急工作。
市应急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水上应急中心应急值班和应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搜集、上报事故伤亡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应急行动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水上应急中心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区市县应急指挥机构、市应急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更新和管理,组织水上事故应急演练和演习,建立与相邻市地应急合作、联动机制;承担市应急中心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应急中心成员由下列单位组成,并根据各自职责,承担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理等应急工作。
⑴ 市安监局:协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为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工作提供信息支持,接收水上运输事故险情报告。
⑵ 市交通局:承担市水上应急中心赋予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协调市内地方交通系统各单位参加水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
⑶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系统力量参与水上运输事故应急行动;维护水上应急救援现场治安秩序,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和车辆征用,核查水上运输事故伤亡及失踪人员;查处水上违法犯罪案件。
⑷ 市水利局:协调本系统各单位配合应急行动,按现场指挥要求选派本系统渔业船舶或水库船舶参加应急工作,为水上救援提供相关水域水情信息。
⑸ 市旅游局:参与旅游水域水上运输事故救援,负责组织险情水域旅游团队的安置与疏散工作,参与处理因旅游发生的水上运输事故。
⑹ 市建设局:参与城市园林水域水上运输事故救援和事故处理。
⑺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水上运输事故死亡人员遗体的殡葬处理工作,对生活困难的伤亡人员家属,协调当地民政部门给予适当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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