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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鹰府字[2006]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族宗教局关于第二轮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支援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以来,对口支援单位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的时代主题,在全面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表现突出,成绩卓著。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对在第二轮市直有关部门对口支援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等6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一如既往,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新的起点上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新突破。全市各界和广大群众要以对口支援民族乡村工作先进单位为榜样,积极进取、甘于奉献,为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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