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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3、建立稳定的水利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水利投入体制,保障水利建设的投资。一是要加大政府投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要确保每年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二是充分调动受益农户投资投劳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民主协商、技术服务等方式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要加大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四是进一步利用好已有的农建投入政策,继续加大防洪保安资金的征集力度,财政支农资金要千方百计增加对水利建设的投入。五是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谁投入、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吸纳社会资金兴办水利工程。认真总结、借鉴和推广近几年水利建设中出现的利用外资、股份合作、大户投入、返租倒包和鼓励干部、职工捐资、引导农民以资代劳等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增添新的活力。
  4、保证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规范建设程序,对重点水利和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意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对放松质量管理、缺乏质量意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和惩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招标投标的,要依法按程序组织招投标,择优施工队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选派年富力强、业务精良、责任心强的技术骨干到工程一线监督、指导工程施工,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各级水利部门要派出技术人员驻点指导,搞好技术服务,开展巡回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5、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国有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工程“集约化管理”和“管养分离”模式,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内部改革,逐步建立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经营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二是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工程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采用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拍卖等多种方式,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流转,完善占用基本农田灌溉设施的补偿机制。三是深化农业水价改革。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暂行管理办法》,加强水价管理,完善水价制度体系,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成本监审等配套政策,整顿水价秩序,合理确定水价标准。四是推进乡镇水利站改革试点。按照精简效能和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原则,改革乡镇水利站管理体制,在防汛抗旱任务重的乡镇应保留乡镇水利站,并落实经费,保障运行。五是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积极组织和引导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规范农民用水者协会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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