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对“三合一”及楼宇工业等类似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整治。要认真汲取福建莆田市鞋面加工作坊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江苏省吴江市羊毛衫整烫店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三合一”及楼宇工业等类似场所火灾隐患“回头查、再整治”活动。要切实摸清本地区“三合一”及楼宇工业等类似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底数,组织公安、工商、国土、规划、建设、城管、安监等相关部门力量,组成综合整治工作组,严格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贮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A703-2007),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和各项技术防范措施,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逐一进行验收。凡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的,必须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栏,采取划分防火分区、增设安全通道出口、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等技术防范手段: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无照经营、超定员生产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凡违法违章搭建的,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对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的重大隐患执法意见,政府主要领导要迅速组织研究解决,不能久拖不决,坚决防止养患成灾。
二是要对火灾多发易发场所进行重点排查。要针对本地区冬春季节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要将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和车站、码头、水上运输船舶、人员密集棚户区、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作为排查的重点,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将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与国务院统一部署的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对涉及交通、水利、煤矿、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城市基础设施等9个方面的重大基础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时要将消防安全问题一并予以解决。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小场所发生大问题。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进程:对该停产停业的要坚决封停:对拒不改正、带险经营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并对责任人依法处理。
三是要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重点攻坚。对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挂牌督办且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市政府挂牌督办的6件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有力手段,坚决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按期销案。对到期尚未整改销案的第二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006年2月1日至2007年2月28日),一律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对第三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2007年3月1日至今),坚决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 “三合一”场所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一盯一”的方式,定人定责,件件跟踪督办;整改期间不能保障安全的,一律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对已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加强监管,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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