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7]31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隐患增多。为确保全市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7年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北埔村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 37人死亡、19人受伤。10月23日,江苏省吴江市横扇镇一羊毛衫整烫店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约80万元。近期,发生在我市南岸区涂山镇圣华曦制药厂和垫江县澄溪镇木材综合市场的火灾,虽因消防官兵扑救及时,未导致人员死亡,但损失较大,为我市的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目前已进入冬季,农村用火,城市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元旦、春节即将到来,生产、销售、消费进入旺季,人流物流加快,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加强这一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十分紧迫和重要。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破除“火灾难免”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感、紧迫感。要坚持“真抓、早抓、严抓、主动抓”的工作方针,把冬春防火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冬春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目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牢牢掌握严控火灾的主动权,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在前阶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要坚决摒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按照市政府领导关于抓安全工作要做到“落实、落实、再落实,主动、主动、再主动”的要求,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效率,真正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数量,最大限度地化解火灾风险。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冬春防火工作的职责,积极组织协调,对涉及火灾隐患、公共消防设施、城市消防规划的重大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使排查整治具体责任分解、量化到基层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