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要深刻吸取东莞市“12·12”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重点检查车站、机场、码头、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疏散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要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限期治理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特别要对中小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并认真组织整改。各地在元旦、春节期间举办各类重大活动,要提前做好安全防范预案,并报同级安委会备案。
八是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现场动态管理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质监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个体餐饮、宾馆等小型分散锅炉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要加强对缆车、索道等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凡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
在突出抓好8大重点领域的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自来水、电力、邮政电信、燃气等供应单位对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全力保障节日期间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检查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深入细致、全面彻底地查找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防止“走过场”。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即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对检查中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