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粤府办明电[2007]40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完成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任务,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为主、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2008年1月15日前,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各直属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内组织开展自查。
2008年1月16日至1月25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组成督查组对各地级以上市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
二、检查重点
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围绕8个重点领域,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矿山安全。主要检查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设备的设置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及各矿山企业民爆器材的管理情况;检查已关闭炸封的小煤矿安全监管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要深刻吸取辽宁鞍山 “11·25”尾矿库溃坝事故的教训,认真组织开展尾矿库的安全整治,做好“回头看”再检查的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尾矿库;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污染环境的尾矿库;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运营和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消除尾矿库重大安全隐患。
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要针对部分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生产储存企业存在的忽视安全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定期检测和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对各油库、加油站和燃气站(库)及销售点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