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重点项目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汴政〔200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6年,全市各责任单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发展改革暨重点项目工作会议精神,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努力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2006年全市113个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5.9亿元,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综合考核,决定对完成2006年度重点项目责任目标的开封县人民政府、杞县人民政府、兰考县人民政府、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金明区人民政府、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高速公路指挥部)、市水利局、市粮食局、省第一监狱、市发展投资公司、开封炭素公司、黄河水利学院等15个责任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