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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环保局关于成立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领导机构的通知

漯河市环保局关于成立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领导机构的通知
(漯环[2007]56号)


各县区环保局(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下简称“总量控制”)管理工作,推动各县区落实“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确保实现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环保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总量控制管理工作
  (一)人员组成
  组 长:陈鹏辉
  副组长:张陆超   倪红光   赵巧焕
  成 员:张清峰   陈庆文   崔丽萍   白鸿喜
      曹耀东   王向工   杨跃伟   孟新华
  (二)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总量控制工作;
  2、监督协调总量控制工作实施;
  3、审议决定总量控制管理及其他事项。
  二、成立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办公室(简称“总量办”),承担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日常工作
  (一)人员组成
  主 任:崔丽萍(兼)
  副主任:左叶颖   孟新华(兼)   付祖江(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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