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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2010年包头市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2010年包头市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包劳社办字[2007]124号)


各旗县区、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企业人事劳资部(处、科),各职业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

  现将《2007-2010年包头市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2007-2010年包头市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规划

  为了进一步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加快培养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办发[2006]1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内党办发[2007]4)和《包头市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包党发[2007]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发挥政府指导调控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紧紧抓住技能培训、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与社会氛围,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

  二、发展目标

  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快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从2007年至2010年全市技能人才达到1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万人,到“十一五“期末,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32万人,其中:高级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13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40%以上。

  三、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各类社会团体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构建和完善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社会化、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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