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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国际航空枢纽暨港区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郑州国际航空枢纽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郑州国际航空枢纽暨港区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协调工作。成立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行使港区行政管理职能。赋予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核心区规划、建设等管理职能。对港区规划涉及的乡镇,由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代管。

  (二)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引入战略投资者,利用资本市场,加快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发展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构建政府授信融资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支持企业采用发行企业债券、信托、上市等融资方式筹措建设资金。设立河南省民航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和郑州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预算内资金,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发展建设,重点用于机场基础设施建设、航线航班补贴等方面。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归地方留成的税收款项,按一定比例返还企业。

  (三)深化体制改革

  明确河南省民航行业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全省民航业发展。加快机场管理体制改革,构建适应国际航空枢纽发展要求、规范高效的机场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机场公司完善组织结构、人员配置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促进机场运营模式转变,积极推行特许经营。鼓励机场将从事地面服务业务的部门改组为独立的公司,并逐步与机场脱钩。支持航空公司及其他企业从事航空地面服务,逐步建立公平竞争的航空运输地面服务体系。

  (四)保障土地供应

  对符合港区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在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农用地转用指标的分配上给予优先支持。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做好相应的规划调整、指标调剂等工作,并建立土地滚动储备制度,确保港区建设项目用地及时落实。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港区基础设施建设。

  (五)建立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引进适应枢纽建设需要的各类高素质人才。定期开展与国内外航空枢纽的人员交流与合作。加强与高等院校及职业教育机构的合作,采取委托培养、定单培养等方式进行枢纽建设与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六)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军方的衔接

  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航总局、民航中南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在机场设施和空管设施建设、航空物流业发展、本土航空公司组建、航权开放、航线审批等方面争取资金、政策支持。积极与军方和民航空管部门衔接,争取在保证国防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放宽空域管制,综合规划和利用河南境内空域资源,不断提高空域资源使用效率。

  九、实施步骤

  发挥郑州国际航空枢纽规划建设委员会的作用,统一组织协调航空枢纽及港区建设。根据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航空港区现状以及国内外其他航空枢纽建设的成功经验,将郑州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分为三个阶段来组织实施:

  加快建设阶段(2007年-2010年),重点实施以下工程:机场建设方面,完成现有第1航站楼原有部分拆除和重建,建成现有跑道的第2条滑行道及相关配套设施,改扩建现有货站,拓宽改造迎宾大道,启动筹建本土航空公司的前期工作。交通体系方面,开工建设郑州机场至开封高速公路和郑州市区至机场轻轨;按一级公路标准改造省道102机场南侧段,实现机场与郑州市区及服务范围内其他城市的对接。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开工建设机场北侧张庄境内日供水2万吨的水厂和机场东南侧日处理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在临空产业区建设110千伏变电站,满足机场、临空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需求。航空物流方面,开工建设航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期工程;积极开展邮件集散中心、国家专项物资调配中心等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支持;有针对性地开展与国际知名航空物流企业的合作,争取其在港区建设区域性营运基地。初步将郑州机场建设成为航空物流集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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