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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沟通信息,加强宣传。要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专项整治期间,各县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两周将行动进展情况、查办大案要案情况报告州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重大情况要实行1小时报告制度。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栏,留足版面,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深刻揭露假冒伪劣的社会危害性,密切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行动,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和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大力宣传州、县人民政府及其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整治成效,形成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宣传产品质量知识,宣传依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优质产品和优秀企业,弘扬正气,引导消费;宣传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提高全民质量法制意识和道德观念,形成“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

  (六)受理举报,扩大监督。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全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为12365,设在阿坝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举报投诉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受理机制。接到举报投诉后,要在30分钟内将具体内容送达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迅速办结,限期回复。要兑现举报奖励,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质量、人人追求质量的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的时间从8月中旬至12月底,分3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8月31日)。各县各部门要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及时传达全国、全省、全州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国、全省、全州质量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州委州政府一系列部署上来;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安排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要加大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企业骨干人员的层层培训力度,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树立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意识,明确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的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开展地毯式排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分类建档。企业要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认真自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研究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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