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财政、税收、金融
第五十条第三款中金融机构对辖区内的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势资源开发应当加大信贷支持,需要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起草单位:州人行;协作单位:州银监局、州建行、州农行、州农发行)
(三)《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州的社会事业
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中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或者捐资助学。需制定具体的鼓励办法。(起草单位:州教育局;协作单位:州人事局、团州委、州民政局、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民营科技企业,需制定具体的鼓励办法。(起草单位:州科技局;协作单位:州经委)
本条第三款中有关科学技术的奖励,现虽已有一个办法但需修订。(起草单位:州科技局;协作单位:州人事局、州财政局)
第五十八条中关于营业性文化市场的管理,虽有一个暂行办法,但需修订(起草单位:州文化局;协作单位:州旅游局、州物价局、州工商局、州地税局)关于民族文化遗产的发掘、搜集、整理、研究、修复和利用,也可制定具体的办法或规定。(起草单位:州文化局;协作单位:州民委、州宗教局、州旅游局、州编译局、州物价局)
第五十九条中关于继承和拓展藏医、羌医等民族传统医药事业,以及藏药、羌药制剂的管理,需制定具体的规范和管理办法。其中:民族传统医药事业继承与拓展的具体规定(起草单位:州卫生局;协作单位:州科技局)藏药、羌药制剂的管理规定(起草单位:阿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作单位:州卫生局)
(四)《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州的人才资源
第六十三条中关于吸引、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来州工作以及留住各类优秀专业人才,要落实好第二款的规定,必须有相应的办法或具体的规定。(起草单位:州人事局;协作单位:州财政局、州科技局)
第六十六条中第二、三款关于对在艰苦偏远乡村工作的教师和医务人员给予福利优惠的问题以及本州工作人员、职工的津补贴、福利和离退休待遇补充政策的问题,都需要有相应的具体规范,或必须制定具体的办法。(起草单位:州人事局;协作单位: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州老干部局)
(五)《自治条例》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自治条例制定实施办法。(起草单位:州民委;协作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二、结合部门职能实际需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