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州工业经济责任目标的通知
(阿府函〔2007〕8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保持全州工业发展的良好势头,进一步推进我州新型工业化和“工业强州”进程,全力打造农畜产品加工“一条龙”、工业产品加工“一条龙”、旅游产品加工“一条龙”,州人民政府决定,2007年全州继续实行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管理。
一、目标任务
2007年全州工业经济目标责任制管理的考核指标体系由全部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规模以上企业户数、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规模以上企业工业产销率、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利润、规模以上企业总资产贡献率、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率、工业贡献率、技术改造投资完成额、技术创新投资完成额共12项指标组成。另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2项否定指标。
具体安排:全部工业增加值31亿元,现价比增长22.67%;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27亿元,现价比增长22.02%;规模以上企业户数达到99户;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56亿元,增长25.4%;规模以上企业工业产销率达到98%;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利润10亿元,增长15%;规模以上企业总资产贡献率达到12.15%;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46%;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率达到6%;工业贡献率达到30%;技术改造投资完成额4.6亿元,增长21.43%;技术创新投资完成额1540万元,增长30.18%。工业企业不能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考评办法
考核范围仍按属地统计原则,考核的基础数据以州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目标制定、进度检查和年终考核日常工作由州经委负责。目标考核采用综合评价法,按照全部工业增加值总量将各县分为三类,一类县为增加值1亿元 (含1亿元)以上的县,二类县为增加值2000万元(含2000万元)~1亿元的县,三类县为增加值2000万元以下的县,分别进行综合考核,并按综合得分高低分别排序,在一类县中取前三名作为表彰奖励对象,在二类县中取前2名作为表彰奖励对象,在三类县中取第一名作为表彰奖励对象。其奖励等次和金额分别为:一等奖一名(一类县的第一名),奖金50000元;二等奖两名(一类县的第二名和二类县的第一名),奖金各30000元;三等奖三名(一类县的第三名、二类县的第二名和三类县的第一名),奖金各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