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搞好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3.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1)积极参与并负责组织本乡(镇)信息员参加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2)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搞好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3)负责建立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登记制度;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和相关报表;
(5)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6)按时完成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4.村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员的职责
(1)积极参加县、乡(镇)组织的业务培训;
(2)负责及时向村民传达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知识的宣传;
(4)负责收集本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并及时上报;
(5)及时了解掌握本村村民大型聚餐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情况报告,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以及违规经营药品和违法游医游贩,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办公室或乡协管员报告。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工作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落实机构。各县于9月底前完成乡(镇)机构设置,并确定乡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管员”,建立协管员档案。
第二阶段:落实人员。各县于10月底前明确各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建立信息员档案。
第三阶段: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各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在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于12月底前完成协管员和信息员的首轮培训,建立协管员和信息员培训档案。要落实各级监督网络的职责,制定相关制度,初步建立起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五有和四到位”(“五有”即有组织机构、有规章制度、有分管领导、有办公场地、有工作经费。“四到位”即人员、监管、宣传、信息到位)。各县人民政府要把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对食品药品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