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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包虫病病情基线调查方案》的通知

  崆峒区: 第一点27011 第二点27012 第三点27013 第四点27014
  静宁县: 第一点27271 第二点27272 第三点27273 第四点27274
  庆城县: 第一点28211 第二点28212 第三点28213 第四点28214
  华池县: 第一点28231 第二点28232 第三点28233 第四点28234
  镇原县: 第一点28271 第二点28272 第三点28273 第四点28274
  临夏市: 第一点29011 第二点29012 第三点29013 第四点29014
  广河县: 第一点29241 第二点29242 第三点29243 第四点29244
  东乡县: 第一点29261 第二点29262 第三点29263 第四点29264
  卓尼县: 第一点30221 第二点30222 第三点30223 第四点30224
  玛曲县: 第一点30251 第二点30252 第三点30253 第四点30254
  碌曲县: 第一点30261 第二点30262 第三点30263 第四点30264
  2.人群包虫病患病率的调查
  采用B超腹部扫查的方法,对调查点3岁以上全体居民进行检查,根据《包虫病诊断标准》(WS 257-2006)确诊病人,对可疑病例的鉴别诊断可在影像学检查的基础上,采静脉血行血清免疫学检测做出诊断,并计算患病率。B超检查阳性者除登记并做出分型诊断外还应填写B超报告单。
  对调查点居民按登记-B超检查-可疑者采血的程序进行调查,每个调查点至少调查250人(调查对象应涵盖各年龄段、各职业人群,学生人数不能超过30%),每调查县调查1000人。
  3. 12岁以下儿童包虫病血清学调查
  (1)调查对象:在抽定的4个调查点,随机抽取2个调查点内各1所小学,调查抽定小学内1-6年级12岁以下各10名学生,每点调查60人。12岁以下学生不足60人的小学则全部调查。
  (2)调查方法:对调查对象登记,采集指尖、耳垂或静脉血样,分离血清,采用血清学方法(ELISA)检测棘球蚴抗体。
  (3)统计指标:12岁以下学龄儿童包虫病血清学阳性率=阳性人数/检查人数×100%。
  4. 犬棘球绦虫感染调查
  在各调查点,采用随机抽样法,抽取20只家(野)犬(不足者在临近村补足),登记并采集抽定犬的粪便,每县共采集犬粪样80份。应用50ml带螺口盖塑料管收集犬新鲜成型粪便,每犬收集采粪管1/3份量的粪便并明确编号,冷冻保存。样品送省疾控中心寄生虫病防制科,采用犬粪抗原检测法检测,统计犬粪抗原阳性率。
  (二)调查登记全县包虫病现症病人
  调查了解和掌握县内近年人群包虫病患者人数等资料,通过调查较为详细地查清辖区内现患包虫病病人总数及各病例个案资料,进行登记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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