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工作意见
(鹰府发〔20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保险工作,推动我市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富民强市,建设和谐平安鹰潭,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保险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利于建立市场化的灾害、事故补偿机制,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健全金融体系,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改革开放以来,全市保险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产品服务日益丰富,保险主体日益增加,保险功能不断发挥,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但是,由于我市保险业起步较晚,基础较为薄弱,功能和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保险业发展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加快我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的目标,不断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健全保险市场体系;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开发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大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加快建立保险信用体系;实现鹰潭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