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准确把握
“两法”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法既坚持了
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又对
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作出了较大修改,使之进一步完善,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一是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重了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加大对试用期劳动者的保护力度等,弥补了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二是促进劳动者的就业稳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了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以扩大就业、市场就业、公平就业和统筹就业为指导,明确了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就业的基本方针,确立了劳动者权利义务、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并对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法律规范,尤其明确了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以
“两法”及其宣传提纲为基本依据,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进行学习贯彻,准确把握
“两法”的主要内容和精髓。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解决和规范的问题,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通过学习贯彻,使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确把握
“两法”,提高解决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使用人单位知法懂法,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用工;使广大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学法用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精心组织开展
“两法”学习贯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