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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五、联合整治农村食品药品市场

  建立健全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构和兽医站、防保站、工商所、警务局的执法监管联防联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交流监管工作信息,形成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合力,联手解决焦点、难点问题。针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现状,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并举,有计划地开展以儿童食品、粮食加工、私屠滥宰、豆制品、奶制品、蔬菜农残、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其虚假广告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强化农村校园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完善并实施学生食堂食品进货检验和追溯制度,以及集体餐饮留样制度,建立并实行农村家宴承办报告制度,严把食品安全关口。进一步做好农村饮用水改造工作,防止水源污染,保障饮水安全。加强农村药品企业的执法监督,对不符合认证规范的药店,要收回认证证书,并限期整改;对已经停业或达不到开办条件的药店,一律核销经营许可证。强化农村食品企业的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索票索证管理制度,认真规范食品采购行为,坚决查处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合格证的“三无”食品,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业主,要吊销营业执照。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维护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良好秩序。

  六、推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建设

  加快建立农村食品药品行业自律机制,认真推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规范,提高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构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食品药品安全自律机制。逐步建立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施行信用等级评定,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在整治农村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让企业通过承诺制建立诚信档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确保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通过悬挂食品药品安全“温馨告示”牌、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定期发布质量安全信息、曝光典型案件等方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把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构筑到农村千家万户。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示范村和示范店的创建活动,推动诚信建设不断深入,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基础。

  七、开展农村地区健康文化建设

  大力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普及工作,积极推行食品药品安全“两到五个一”计划,即:到村户、到校园,每个村有一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板报、一个食品药品服务点、一块温馨告示牌、每户有一本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读本、每个学校每学期开设一堂饮食用药安全知识课,使食品药品安全走进农村每个角落,让农民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以及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增强农民饮食用药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结合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容村貌整治,治理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副食店、餐饮店以及部分涉药单位脏、乱、差问题,使农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境得到改善。倡导农村健康文化,强化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产放心食品,用安全药品,拒绝不放心、不安全的食品药品,构建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饮食用药环境,提高农村社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和农村群体健康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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