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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应急指挥部各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委宣传部: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处理小组统一发布消息;指导新闻单位积极主动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市政府新闻办:配合应急指挥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处理小组组织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理情况的对外新闻宣传,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和中外新闻媒体采访;跟踪境外舆情,及时对外澄清事实。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重大项目的审批立项工作。

  市经贸局: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并拟定应急物资保障计划;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应急生活用品的供应。

  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市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及时组织科技力量协作攻关,支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临床治疗、实验室检验等各项科学研究。

  市公安局:密切注视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规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市民政局: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市财政局:根据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际需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对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落实伤亡抚恤政策。

  市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环境卫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管,对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市交通局: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中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并督促企业做好车站、码头和交通工具的保洁、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主治药品、器械和有关标本等急用物资的运送,协助做好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水资源,加强对水利工程和农田基本建设的监管。

  市农业局:组织好家畜家禽和其他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家畜家禽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组织对县(市、区)农业技术人员有关动物疫病防控知识进行培训,加强与卫生等有关部门信息的交流。

  市外经贸局:组织开展口岸预防疫情宣传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疫情进行监测、预测,防止疫情通过口岸传播。组织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技术方案;制订各项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治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评估、预测、预警;提出启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制定相关的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根据有关权限和程序,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组织、检查督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开展健康教育等。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市物价局: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相关物资物价稳定。

  市林业局:组织开展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市旅游发展局:组织做好旅游团组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市外事侨务局: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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