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的全市“三合一”场所和“六小”场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建设、经贸委、城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市政府消防联席会议统一协调和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场所)全面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市消防支队负责。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工作。各县(区)、管委会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亲自抓,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提高处置能力。
三、专项治理范围、内容、重点和目标
㈠治理的范围
1、“三合一”场所:所有存在生产、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建筑。
2、“六小”场所: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场所)、小网吧、小旅馆、小餐厅、小影视厅。
⑴小门店: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或容纳50人以下、具有商业经营服务功能的商铺。
⑵小作坊及出租屋(住人场所):小作坊是指员工在20人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或修理性质的小工厂;出租屋(住人场所)是指7层以下。
⑶小网吧: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
⑷小旅馆: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小旅馆、小旅店。
⑸小餐厅: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或容纳50人以下的小餐厅、酒楼。
⑹小影视娱乐厅: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或容纳50人以下的影视娱乐厅。
㈡治理的内容和重点
1.“三合一”场所治理内容和重点:一是在一建筑同一防火分区内是否存在生产、储存和住宿的现象;二是场所是否通过消防审核验收;三是建筑安全疏散出口、通道、消防器材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2.“六小”场所治理内容和重点:
⑴小门店主要整治违章搭建阁楼以及在门店内生火做饭、住人等消防问题,要求晚上最多只能留一人在店内住宿。
⑵小作坊主要整治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设置的加工厂;出租屋(住人场所)主要整治房中房、装修分隔材料、用火用电、安全疏散出口等消防问题。
⑶小旅馆主要整治内容:一是对小旅馆的消防审核验收情况进行清查;二是对小旅馆安全疏散出口、通道进行整治;三是对小旅馆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