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三合一”场所和“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三合一”场所和“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7〕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使“三合一”场所和“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和“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和“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近来,“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建筑)和“六小”场所(小门店、小作坊及出租屋、小网吧、小旅馆、小餐厅、小影视娱乐厅)等场所频频发生火灾事故,且呈上升趋势。如2007年3月15日凌晨4时许,永新县秀水路73号一栋四层民用建筑发生重大火灾,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2007年3月26日4时30分许,兴国县贸易广场西四街3家经营布艺沙发的店面发生一起重大火灾,火灾烧毁3间店面,造成7人窒息死亡,1人受伤。这些重大火灾的发生,引起了省委、省政法委和公安部消防局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孟建柱、省长吴新雄、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副省长洪礼和等领导都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类似此类火灾,我市也有惨重教训。如2006年2月18日凌晨2时左右,分宜县钤山镇新祉街忠平摩托车行发生火灾,共烧毁摩托车14辆,烧毁电视机、功放机、影碟机各1台,烧毁床3张,过火面积130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500元,3人死亡、2人受伤。

  造成“三合一”场所和“六小”场所火灾事故多发、人员伤亡的原因主要是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违章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违规搭建阁楼住人,锁闭、封堵、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等。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改善我市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决定从2007年4月1日至5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三合一”场所和“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江西省消防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政府令第106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消除“三合一”场所和“六小”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为实现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平安新余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