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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㈡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烟草专卖、环保等15个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活动,切实解决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大力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具体评议内容由各系统主管部门结合本系统实际确定。
  ㈢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财政、民政、文化、经贸、国资、教育、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建设、农业、对外经贸、广播电视、体育、粮食、中小企业等20个系统,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活动,切实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大力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具体评议内容由各系统主管部门结合本系统实际确定。
  ㈣电力、通信、金融等3个服务行业窗口单位,要通过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活动,切实解决服务诚信度不高、服务质量不高和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等问题,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具体评议内容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实际确定。
  五、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㈠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民主评议,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㈡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烟草专卖、环保等15个系统和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财政、民政、文化、经贸、国资、教育、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水利、建设、农业、对外经贸、广播电视、体育、粮食、中小企业等20个系统所属县(区)行政单位的民主评议,分别由市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分级实施,分级负责。
  ㈢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同一行业不同单位分别负责,具体实施。
  六、步骤方法
  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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