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7〕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二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现就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稳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巩固全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活动的成果,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新余从人口小市向经济强市跨越提供保证。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㈠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
㈡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
㈢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㈣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的原则。
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议对象
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能等综合因素,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分为以下四类:
㈠全市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和公立医院。
㈡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烟草专卖、环保等15个系统所属县(区)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