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深入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和科技常识,营造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与联合执法。
(八)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完善上下级政府之间、政府与各监管部门之间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消除食品安全责任网盲区和空白。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评价考核机制,规范评价考核程序,细化评价考核标准;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定期评估食品安全状况,适时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企业法人和经营业主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自觉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列入“黑名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生产经营。
3、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各级政府要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认真梳理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涉案线索,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集中力量侦破重大案件,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消除安全隐患。按照“精确打击”和“全程打击”的方针开展联合打击工作,查明假劣食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包装等各个环节的策划者、组织者、参与者,摧毁整个犯罪网络。对于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重大线索,要与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共同研究案情,制定查处对策,共同挂牌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政府的责任意识。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全面担负起辖区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责任。
(二)加强协调,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平台,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在各尽其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信息,提供线索,积极探索资源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