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力度
1.建立健全县乡食品安全协调和监管机制,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在乡镇组建专职或专兼职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构建结构严密、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
2、广辟食品安全信息渠道,乡镇建立消费维权监督站,村居设立消费维权监督点,逐步形成全市统一的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和平台,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
3、选择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试点活动。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示范乡、示范村建设试点活动,通过示范推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4、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按照《聊城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与通报制度,开展一次市县联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习演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建立健全重大食品案件(事件)督查督办及协查协办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事件)的督查督办,及时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切实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
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重要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加快食品安全信息资源整合,构建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实现全市食品安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定期会商、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范围、原则和发布程序,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
(七)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超市下乡工程”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工程”,加快改造和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体系,逐步形成渠道畅通、管理规范的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
2.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村食品专业乡、专业村、专业一条街、学校及医院周边食品摊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食品店、小商贩、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开办者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不留监管死角和空白,坚决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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