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高地理信息储备和供给能力。开展聊城市城区1∶5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或补测工作,实现城区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全覆盖。积极争取国家、省配套资金,建立1∶10000、 1∶50000、1∶250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4.加强市级基础测绘设施建设。加大基础测绘设备购置力度,逐步完成基础测绘设备的升级换代。改善基础测绘资料档案存储环境和管理模式,建成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化测绘资料中心。
5.建设“数字聊城”地理空间框架工程。构建“数字聊城”地理空间信息平台,开发社会公众信息平台及网络发布系统,开展应用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信息化应用水平。
6.建设“数字国土”空间信息平台。按照“金土工程”建设的要求,对现有基础数据库及专题系统进行整合和集成,建成国土资源综合管理系统,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7.完善基础测绘更新机制。对各种地理信息数据进行适时更新,为实行现代化管理及各项工程建设提供准确的地理信息服务。
8.编制全市行政区域地图集。编制反映全市市情的《聊城通》地图册,用图册的形式反映全市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等状况,形象地展示我市经济建设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政府科学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为人民生活提供便捷。2007年完成资料收集、组稿、编绘、样图等工作,2008年完成图册编辑、印刷、出版工作。
(二)县级基础测绘任务
1.配合省、市完成市级基础测绘任务。
2.统一测绘基准体系。统一使用城区加密D级GPS控制网,禁止建设相对独立的坐标系统;加大测量标志保护力度,提高测量标志完好率;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建设连续运行GPS基准站,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位置服务的需求。
3.开展城区1∶5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测制各县(市)城市规划区1∶500-1∶5000比例尺全要素地形图,并建成数据库,实现城镇规划区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全覆盖。按照地形测量规范和《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精度和详细程度要求,实现地籍图和地形图测绘一次完成或相继完成,避免重复测绘。
4.建立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利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整合各种专题信息,建设“数字国土”地理信息基础平台,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5.做好测绘服务与保障工作。以高唐为试点,鼓励各县(市)积极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为城市信息化建设搭建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对测绘的需求,做好新农村建设测绘服务与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