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7〕9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实施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山东省“十一五”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实施指导意见
推进制造业信息化是《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制造业发展的方向和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科技大会精神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在总结“十五”制造业信息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我省要进一步深入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全面提高制造业管理、研发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由制造业大省向制造业强省的转变。根据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的发展战略。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重大举措。“十五”以来,作为科技部首批认定的全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省,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方针,与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紧密结合,集成资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强化产学研结合,攻克了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构建了层面结合的应用示范群体,建立了专业化的技术平台与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了我省制造业设计、管理、制造的信息化水平。
当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应清醒地看到我省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的信息化水平较低,企业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应用仍然有所欠缺,这也成为企业信息化水平提升的瓶颈问题。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制造业在装备和产品档次、创新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十一五”是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继续深入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科技工程,运用信息技术提升我省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促进我省制造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是建设制造业强省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