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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李清贵兼任办公室主任,丁劲松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工作职责

  自治区政府网上审批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自治区政府网上审批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管理,根据政府确定的网上审批总体方案,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各部门网上审批工作方案进行审查、审定,并做好工作监督和考核;协调网上审批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负责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负责“二站一系统” (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外网网站和统一的协同办公系统)的相关技术改造工作;负责网上审批平台的技术方案设计、论证及实施工作;负责网上办事数据资源的整合维护工作,对需在主网站更新的信息进行监督,确保网上办事系统信息的时效性、权威性、严肃性。

  自治区监察厅:负责制订全区行政监察和行政效能考核的主要指标体系和参数;负责通过网络进行行政行为监察和效能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批事项的程序优化工作,对目前存在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逐项进行优化和进一步规范,使之流程更加科学、符合逻辑、能够满足网上审批的技术要求。

  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网上办理事项信息公开的规范电子文本,包括办理事项、审批依据、审批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以及有关表格样本和材料范本;按照“积极、稳妥、高效”的原则,负责制定本部门网上审批项目工作进度计划;负责本部门网上审批事项信息的审核和日常更新维护,根据最新要求及时修改、调整相应信息;负责制定网上申报事项的初审、审核、复审、批复、告知等流程并严格按程序操作;明确网上审批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公开联系电话及投诉方式;建立信息上网审核审批制度,明确责任和程序。

  六、网上审批的相关要求

  (一)为减少重复投资,充分发挥网上审批系统的功能和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事制度的优势,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系统建成运行后,各单位不得再自行建立独立的网上审批发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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