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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网上审批办法

  网上审批按照“前台软、后台硬”的行政理念,采取“统一受理、两级平台、流程优化、资源共享”的办法,以方便快捷的方式,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优质的前台服务,以全程自动化的处理为公众和企业提供电子化的后端服务。

  (一)受理方式。公众和企业可以利用自备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或者通过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报送需要行政审批的材料。所报原始材料,如果是纸质的,将由工作人员将其电子化(不能或不方便电子化的原始材料除外),再通过网络转送至审批的行政机关;需要提供原始材料的,审批机关在预审后通知办事公众和企业提供原始材料。

  (二)办理办法。属于即时审批的项目,审批材料通过网络传送至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审批窗口,公众和企业当即就可以得到审批结果;属于限期审批的项目,审批材料经过信息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传送至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并联审批,公众和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审批结果。

  (三)监督办法。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对审批过程的全程跟踪,实现对网上审批各个环节的监督;行政监察部门通过对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府各部门行政办公系统的数据汇总和分析,实现对政府部门行政行为的监察和行政违规责任的认定;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可以查询身份登录各部门的行政办公系统,对特定工作的办理情况实时监督,实现部门工作的相互监督和公开透明。

  (四)创新方式。对工业性投资项目或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其它重点招商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全面推行全程代理制。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申办人申请后,审批申请人转移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代表申办人督促、协调、监督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无偿办理申办事项,办结后由中心送达申请人。

  四、组织机构

  网上审批作为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为了协调行动,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上审批建设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齐同生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左 军 自治区政府秘书长

      李清贵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为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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