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新余市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㈣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必要的维权方面法律援助,采取多种渠道,积极组织农民工参加企业工会,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㈤为进城务工农民就业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一是市场信息服务。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定期为务工农民发布各种准确及时的务工信息。二是加强劳务基地建设,创建知名劳务品牌,建立稳定的劳务基地与流入地用工单位的密切联系,为进城务工农民搭建良好的平台。

  ㈥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监测统计工作,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档案,并充分利用新余农业信息网这个平台,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

  四、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时限与实施步骤

  ㈠试点时限

  试点时限为2006-2007年。

  ㈡实施步骤

  1、2006年6月底前,根据农业部的试点工作方案,搞好有关试点准备及宣传发动,并对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的布置,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

  2、2006年下半年,对全市范围内进城务工农民就业状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平等就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年底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

  3、2007年上半年,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好目标责任制,探索制定和完善农民工平等就业有关制度,在农民工平等就业上实现新的突破。

  4、2007年下半年,在全面试点的基础上,搞好试点项目扫尾,按照要求搞好总结、提炼,形成试点成果报告,并提请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与要求

  1、加强领导,为试点工作提供可靠组织保障。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及工作协调,市里成立农村职业教育与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农业局、农工部、劳动局、财政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农村劳动力培训、转岗及平等就业等工作。

  2、加大宣传,营造劳动力平等就业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国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的方针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农民工、理解农民工、帮助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为落实政策、优化环境创造良好的舆论导向。

  3、落实责任,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配齐配强软硬件工作设施,落实专人;二是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各类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试点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三是搞好试点资金配套,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