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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报告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报告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6〕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情况报告》转发予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7月30日之前将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情况报告
(市教育局 二OO六年六月十六日)

  按照《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余府办发〔2006〕12号)精神,依照《江西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试行),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由赖世平、李超彬、张涤焕三位市督学,带领三个督导组,历时四天,对渝水区政府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督导评估,对分宜县、仙女湖区、新余经济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教育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导评估。

  本次督导评估工作,县(区)、乡(镇、办)及教育等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县(区)领导亲临现场,对督导评估工作给予了有力的配合和支持。尤其是渝水区政府,在督导评估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了乡(镇)长和中小学校长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做好迎接省督导评估的准备。从督导评估的情况看,各县、区在落实国务院“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市农村教育事业有了新的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1、教育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得到提高。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不断落实教育在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的战略地位,把教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在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能把教育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制定了教育发展的规划和具体措施。建立了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制度,出台了《关于建立各级党政领导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政府各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把县(区)、乡(镇)领导的教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中,坚持政府议教制度,县(区)、乡(镇、办)领导联系学校制度。重视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基本上建立了专职教育督导队伍。县(区)、乡(镇)主要领导能经常深入教育、学校现场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如渝水区就渝水一中、罗坊中学、水北中学、良山中学整体搬迁投资5440万元;仙女湖区将九龙山乡政府所在地与中学的位置进行互换,增加校园面积15亩,总投资600万元,现已竣工投入使用。经济开发区在市十六中(太和圩中学)的原址上规划了一所能容纳4000学生的新学校,现已完成第一期工程,并投资800多万元新建了梅园小学和聚龙小学。分宜县钤山镇政府将苑坑、松山、大岗山中学合并,投资近千万元,统筹规划一所全新的中学。学校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县(区)、乡(镇)都成立了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经常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划分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师生营造了平安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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