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管理监督原则。做好财政资金使用的事前监督,增强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实现财政收支缴拨全过程的有效监督。
4、方便单位用款原则。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单位用款更加及时、便利。
二、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各类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关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
㈠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市直所有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以及现已进入财政支付中心管理的其他单位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㈡建立市本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市本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全面反映财政性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总和。其构成和功能是:
1、市财政局在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收支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对该账户设置相应会计账簿,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2、市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市本级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对该账户设置相应会计账簿,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3、市财政局按资金使用性质在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对该账户设置相应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4、市财政局在代理银行为每个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对该账户设置相应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5、市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清算备用金账户,办理超过当天清算截止时间后实际发生的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清算。清算备用金账户的额度由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共同商定。
6、市财政局根据上级政府、财政部门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在代理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市本级财政或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资金收支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对该账户设置相应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特殊归集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各单位清理银行账户前各银行账户存款余额的资金活动,对该账户设置相应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