㈦积极搭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1、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共建技术中心、技术开发联合体或建立战略联盟,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对通过产学研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产学研项目,经验收确认,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2、创建全市创业孵化体系。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发展高科技产业创新孵化器。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产业化项目,优先给予贷款贴息等方式的资助。
3、积极为企业搭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直接为园区企业提供信息、测试、设计、培训等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工业园区内中小企业建立技术联盟、行业性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
4、建立知识产权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制度, 鼓励发明人、设计人申请专利。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建立包括技术预警在内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
㈨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依托大型企业、科研机构以及各类创业服务中心的培训资源,在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培养造就一批中青年拔尖人才和行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我市职业教育优势,优化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强化创新教育和岗位培训,形成一流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落实有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大力引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优秀创新人才。按照有关科技创新人才奖励政策,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物和优秀创新团队的奖励力度。
㈩大力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
提高技术创新的组织领导。成立新余市技术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我市自主创新战略,指导协调全市自主创新工作。把推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作为政府任期目标考核、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部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制定相关支持自主创新的工作制度,合力构建激励各种创新的高效行政服务体系。
优化技术创新法制环境。制定完善与国家、省科技法律、法规和技术创新政策相配套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法规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做好科技人员流动中知识产权特别是技术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