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筛查实验室检测网络,所有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建立规范的艾滋病抗体筛查实验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和性病监测检测实验室。
4、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到8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65%以上。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车室60%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
5、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全市所有的县、区均开展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培训。
6、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5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7、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8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8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8、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7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渝水区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为3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比例控制在30%以下。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
9、建立和实施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00%接受过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90%以上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10、建立农村以乡村为主、城市以社区和家庭为主的,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救助的社会支持机制。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5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7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全市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85%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市、县级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建立艾滋病确证实验室,并能开展CD4(辅助性T淋巴细胞)检测。
2、所有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性病监测检测实验室;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规范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并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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