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7〕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新余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有关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疫情监测,积极推行行为干预措施,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等政策,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初步遏制了艾滋病流行和蔓延的势头。但是,艾滋病防治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巩固成效,进一步推动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江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特制定《新余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工作原则
㈠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㈢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㈣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㈤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㈠总目标
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到2010年,把我市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
㈡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市、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独立的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科室,装备必要的工作设备。
2、建成覆盖县级以上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和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县、区至少建立2-3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