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小型水库和袁河圩堤安全报汛员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发〔2007〕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的《新余市小型水库和袁河圩堤安全报汛员队伍建设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新余市小型水库和袁河圩堤安全报汛员队伍建设方案
我市有小型水库309座(小㈠型41座,小㈡型268座),其中影响浙赣铁路安全的有25座,影响赣粤高速公路安全的有6座,影响沪瑞高速公路安全的有12座,还有部分水库处在人口密集区上游。现有袁河圩堤46.82公里,保护人口9.2万人,保护农田8.3万亩。
由于水库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对重要交通干线畅通、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影响重大。目前小型水库在工程现状和非工程措施方面,均存在不少缺陷,极大地影响了防洪安全。袁河圩堤均为砂质土堤,稳定性差,险工险段多。一旦失事,将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准确掌握小型水库和圩堤安全状况的动态,设置小型水库和袁河圩堤安全报汛员队伍很有必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07〕6号文件的要求及我市小型水库和袁河圩堤的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设置安全报汛员的水库和圩堤范围
设置安全报汛员的小型水库为各县、区辖区内经过核实的所有小㈠型、小㈡型水库,水库数量和名单以2006年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的为准(共309座),其中:分宜县99座,渝水区157座,仙女湖区20座,经济开发区33座。圩堤为袁河南堤水西至新溪段共46.82公里。确有变化的,由各县、区防汛办报市防办核定。
二、小型水库、袁河圩堤安全报汛员的选聘
每座水库、每段圩堤聘请2名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巡查和报汛。安全报汛人员的选聘由所在乡(镇、办事处、场)水管站负责,原则上在水库、圩堤的防汛责任人或管理人员中选用,也可就近聘用当地水管员和责任心强的村干部或村民。选聘后报各县(区)防办核定,由各县(区)防办汇总后,于每年的3月10日前报市防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