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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0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1、采矿、修路、建房切割边坡及修建山塘、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引水(灌溉)渠等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2、在矿山废土、废石(渣)堆放区、采石场、尾砂库、新(在)建公路沿线、浙赣铁路沿线、切坡较陡的公路、建房和修建山塘水库等地有可能发生不同程度的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3、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在汛期,相对集中于5-7月份,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将可能出现崩滑流灾害;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可能性更大。在连续降水时段要加强监测,出现变形加剧等临灾迹象可能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和经济伤亡损失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尽量避免和减少灾情损失。

  4、地面塌陷有发生的可能。矿区采空及抽排矿坑水会诱发地面塌陷。发生区域主要是地面塌陷易发区及部分矿山的采空区。

  5、今年伏秋期雨量较少,旱情预计重于往年,因干旱地下水位下降,将有导致覆盖型岩溶区地面塌陷的可能。

  ㈢地质灾害分布的主要区段

  根据近10年来全市发生的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条件相关分析,在全市划定6个地质灾害易发区:

  1、各类矿山采矿场山体滑坡、泥石流易发区。

  2、各类矿山尾矿及尾砂坝泥石流易发区。

  3、分宜县城及县城郊区约50平方公里覆盖岩溶地面塌陷易发区。

  4、分宜县浙赣铁路沿线及清宜公路、沪瑞高速公路沿线地面塌陷、切割边坡崩塌易发区。

  5、仙女湖区钤阳管理处约10平方公里覆盖岩溶地面塌陷易发区。

  6、渝水区观巢-下村一线地面塌陷易发区。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重点防范易发区、次易发区内的人员和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区(点)、矿山、交通、铁路、水利,尤其是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采石场、尾矿库、地面塌陷区等。

  ㈠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5-7月的主汛期。8-9月的后汛期,受台风暴雨等影响,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也较大。在连续集中降水时期及此后数天内,尤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应加强重点区段、重要灾害点的防范,必要时应采取临时紧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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