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调查摸底。公共资源分布领域广,构成复杂,性质各异。要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配置范围,对所主管、监管的公共资源现状、分布和配置方式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制定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稳步拓展。
2、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配置的重点项目、操作规范、实施时限和监管职责等提出具体要求。各地、各单位应从目标任务、配置重点、实施步骤和措施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监察室。
3、进行动员部署。要认真传达贯彻全省有关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部署精神,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工作,扎实推进改革。同时,通过举办辅导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对本系统的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5月-8月)
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重在突出重点,重在讲求方法,重在求实求效,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推向深入。各地要立足本级、本系统,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本系统推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进行指导,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解疑释惑,并提出对策和措施。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9月-12月)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检查组,对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主要督查评估:工作有否开展,运作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是否突出,方法是否有效,成效是否明显。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推行过程中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推广典型,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和措施办法。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沟通有关信息、交流经验做法、协调相关事宜、组织监督检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大力支持改革,依法、依规、按政策规定办事。要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以及工作简报等途径,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此外,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以推广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