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必须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如实填报《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的书面申请表,本人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字。
申报程序按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和注册程序进行。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中央驻赣建筑业企业主管局报送材料目录如下:
(一)上报函及汇总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申请人签字、聘用单位签署意见的申请表。(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与汇总表格式同一级)
1、申请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一级的报送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民航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专业一级的报送申请表一式四份。
3、申请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二级的报送申请表一式二份;
4、申请公路、水利水电、市政专业二级的报送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申请人附件材料
1、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与申请表所填一致的学历证书;
2、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3、业绩材料
(1)2007年度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需提供能够证明工程专业、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计划日期)的合同,项目经理任职文件,其他反映工程规模的材料。
(2)2007年度未担任大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需提供能够证明工程专业、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计划日期)的合同,项目经理任职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其他反映工程规模的材料。
附件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其中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人需提供附件材料原件,由省建设厅组织核查。
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附件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核对无误章。
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使用
这次申报与注册工作同步进行,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与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同使用。可以作为招标投标、资质评审、个人资格管理的依据。
四、审查要求及受理时间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各厅(局、集团公司)应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提出审查结论意见书,正式行文上报。审查重点为申报工程业绩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有效性、真实性及其在岗情况。各地审查汇总后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