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牧局关于西宁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宁政办〔2007〕1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农牧局制定的《西宁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六日
西宁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暂行)
(市农牧局 二○○七年七月)
为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城乡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现就我市农产品市场准入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市场准入为根本,以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对进入西宁市场的农产品,实行“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测,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无公害,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二)实施原则: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入手,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殊、先大宗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从蔬菜类、畜产品类开始,从批发市场、超市开始,逐步向全市农产品市场的农产品延伸。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三项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加快农产品重点流通环节和重点销售网点质量检测;加强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推行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和标识管理制度,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制度,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推行先进的管理手段、引导规范经营;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农产品信用监督约束机制等主要内容,逐步实现我市农产品市场检测人员、速测仪器、检测场所、检测结果记录公示、检测结果网络化管理的具体到位,营造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关心支持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良好氛围,最终实现农产品市场销售的无公害化,并进一步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
三、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