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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河水运发展规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河水运发展规划的通知
(桂政发[2007]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 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商交通部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河水运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河水运发展规划

  前言

  内河水运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密切相关,是现代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河水运基础设施是我区建设国际大通道的重要内容,是发挥我区作为西南地区出海大通道作用的重要保障,是实现我区及西南腹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力支撑。合理规划内河水运对完善我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高交通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区正面临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积极推动“一轴两翼”M型区域经济合作等重大新兴发展机遇,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谋求发展的进程中,内河水运占地少、运能大、成本低、污染小的优势正日益凸显。我区河流众多,水运资源丰富,西江航运干线横贯东西,通向云贵的三条西南水运出海通道穿境而过,发展内河水运的条件十分优越。改革开放以来,在交通部“三主一支持”交通发展长远规划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汇确领导下,通过不断建设和发展,我区内河水运基本形成了以“一干三通道” (西江航运干线和西南出海水运右江南通道、红水河中通道、柳江黔江北通道)为主骨架的发展格局,贵港港、梧州港等枢纽港作刚得到进一步发挥,相继建设了一批专业化的煤炭、集装箱泊位,水运发展能力和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但在内河水运发展布局、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合作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清内河水运发展思路,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使内河水运向江海直达、干支相通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快规模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河水运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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