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7〕6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加强本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为市政府临时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赵凤桐 副市长
副组长:李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史捍民 市环保局局长
崔述强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孙玉山 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张燕友 市发展改革委委员
徐 熙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玉平 市建委委员
陈 玲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李建国 市交通委副主任
程 静 市水务局副局长
郭积勇 市卫生局副局长
崔建立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 添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冯 海 市工业促进局副局长
吴宝新 市农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