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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的通知
(并卫发[2007]69号)


娄烦县、阳曲县、古交市卫生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缓解农村看病难问题,按照省卫生厅安排,我市从今年开始,启动实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现就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市卫生局成立项目工作领导组和检查考核组,各项目县卫生局、承担支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市卫生局与项目县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讨论项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检查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项目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文学

  副组长:马秉权、温跃春、刘振保

  成 员:张秀光、李晋保、胡亚书、魏玉华、李玉杰

      杨素梅、周丽军、甄 平、何进凯、任晓东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农村卫生处

  办公室主任:魏玉华

  副主任:钟 杰、任晓东

  (二)项目监督考核组

  组 长:魏玉华

  副组长:任晓东、何进凯

  成 员:许海静、赵晋利、郝瑞岗、武艳琴、王爱军

  项目工作领导组负责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项目监督考核组负责制订项目指导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评价,对项目的各项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及时总结、交流试点经验,向项目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和方案。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市卫生局结合本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援能力和项目县乡(镇)卫生院的需求,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和支援办法。

  (一)签订责任书。市卫生局与市级支援单位和项目县卫生局签订责任书,县卫生局和县级支援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支援单位同每一位派驻医师签订责任书。

  (二)签订支援协议。支援单位要到受援项目县卫生局和乡(镇)卫生院进行考察和调研,在双方共同讨论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与受援乡(镇)卫生院签订支援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与义务。支援协议一式四份,报市、县卫生局项目办公室各一份,双方单位各留存一份,同时要填写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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